一、 建设单位提交:
1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2、拆迁许可证(无拆迁的出具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
工条件书面材料); 3、加盖"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"的施工图纸2套、施
工图审查合格书、审查报告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;
4、中标通知书原件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登记表
二、 监理单位提交:
1、监理合同、监理资质证书;
2、总监理工程执业资格证书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
书(无监理的工程,应提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
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);
三、施工单位提交: 1、施工合同、施工资质证书;
2、项目经理证;
3、施工单位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文件;
4、经过年检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;
5、施工安全组织设计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、施工组织设计。
四、 法定时限15天。对于符合办理要求的,可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。
五、办理依据
《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〉实施细则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
六、其它
1、上述所应提交审查的资料,原则上由建设方负责提交到市建设局报建服务中心报建,但也可委托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报建。
2、建设方或施工单位在报建之前,应到市建设局报建服务中心领取有关格式文本。
3、根据规定不需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,不必提交由监理单位负责的相关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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